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
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
核心条款
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关键点: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,需要承担继续履行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期限
常用条款
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。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;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。
第六百七十六条 逾期利息
核心条款
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,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。
关键点:即使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,逾期后的资金占用损失/逾期利息,法院通常会参照一年期 LPR 等标准综合认定(以裁判观点为准)。
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借款
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,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。
关键点:口头借贷合同在交付借款时成立,建议保留交付凭证。
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
核心条款
禁止高利放贷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。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,视为没有利息。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,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、交易习惯、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。
关键点:约定利率超过LPR×4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。
《民事诉讼法》相关规定
第二十二条 管辖法院
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;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条件
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:(一)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;(二)有明确的被告;(三)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、理由;(四)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。
第一百二十五条 送达期限
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,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。
举证期限与逾期举证后果(概述)
当事人应当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。逾期提供证据的,法院可能不予采纳,或者采纳但予以训诫、罚款等处理(以案件情况为准)。
注意:逾期提交证据可能导致不被采纳,务必在举证期限内提交!
诉讼时效规定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
核心条款
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
关键点:诉讼时效一般为 3 年:通常从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;未约定还款期限的,通常从出借人主张还款之日起算(以法院认定为准)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诉讼时效中断,从中断、有关程序终结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:(一)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;(二)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;(三)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;(四)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。
关键点:向对方催要、对方承认欠款、部分还款、起诉或申请仲裁等情形,都可能影响诉讼时效计算;相关聊天、通话、转账和对账记录建议妥善保留。